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发展我校教职工之家建设成果,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有效提升工会组织服务教职工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校工会将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基层工会教职工小家建设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学校各级工会均可进行教职工小家建设立项申报。
2.本年度同一二级单位二级教职工小家和三级教职工小家只能申报一项。同一教职工小家每5年内只支持建设一次。
3.教职工小家需具备专门活动场所。独立空间不少于20m²,或共用空间不少于30m²。
二、项目资助范围及立项要求
项目资助的范围主要针对基层工会教职工小家装修装饰,购买家具、文体活动器材、电器、图书等。不可用于开展活动。其中用于购买具体设备并形成固定资产的经费比例不少于70%。
三、立项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立项设置二级教职工小家资助项目5个,三级教职工小家资助项目10个。近三年内校工会资助过的教职工小家本次不能参与立项。
立项需进行答辩,由专家组评审确定是否立项成功。立项成功的二级教职工小家资助40000元,三级教职工小家资助15000元。经费实报实销。
四、立项流程及相关要求
1.立项申报阶段(即日起-7月26日)
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基层工会教职工小家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1),形成效果图,7月26日(周一)下班前将申请书和效果图送交至行政楼513室。电子版发送至tianbeida@hit.edu.cn。联系人:田贝达,联系电话:86403657。
7月底前进行立项申报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照评审结果确定立项成功的项目。
2.小家验收阶段(2021年11月)
获得小家建设经费支持的单位需悬挂统一标识,建立健全教职工小家各项工作制度。小家需实现教职工学习、交流、健身、娱乐、便民等服务职能。需对教职工小家固定资产进行妥善管理,工会经费使用得当,做到账物相符。
年底对教职工小家进行验收。各二级、三级工会根据验收标准,认真完成自查自评,提交自查报告和自查评分表。由校工会、二级工会组成的现场考评组将到各部门进行现场考评,查看教职工小家活动阵地的硬件条件,听取各工会组织简要工作汇报。验收得分85分以上的,可参加“模范教职工小家”评选;验收不合格的,按程序摘牌,下一轮次支持建设时不再从工会经费进行支持。
哈尔滨工业大学工会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