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发[2023]13号
为进一步加快我校“双一流”建设,鼓励在校研究生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和联合培养,切实推进学校“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的实施,自2021年7月起,研究生院计划每年分批开展研究生申请赴国外高校访学相关工作。现将2023年第一批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2.选派领域
我校工学、理学优势学科。
3.派出范围
详见“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支持学校名单”(附件1)。
二、资助内容
研究生院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路费、签证费和批准留学限内的国外生活费。其中一次性国际往返路费包含由学校所在地到国外接收单位所在地的国际往返机票和城市间交通费。签证费、往返路费合计最高限额为1.8万元人民币,未超限额者实报实销,超过限额者,按最高限额执行。国外生活费标准参考《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附件2)的资助标准折合为人民币执行。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后回国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应为我校工学、理学优势学科的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须在毕业前完成留学计划;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间不早于2019年9月。
3.联合培养硕士须依托校内现有与国外合作协议进行申请。
4.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学习、科研和交流能力,良好的学术作风,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较强的发展潜力。
5.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及外语交流能力。
6.申请人系涉密人员的,须办理脱密手续并符合其他相关规定后方可进行申请。
7.同一申请周期内,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不可同时申请。
8.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正在国外学习;持有国外长期居留证或已获国外奖学金资助。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1.《“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联合培养研究生申请书》(附件3,填写说明及其他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2.邀请信
3.研修计划(英文)
4.国外导师简历(联合培养硕士若未确定国外导师,可不提交)
5.自本科阶段起的中文成绩单
6.外语水平证明
7.与国外合作校际/院际协议复印件(仅限联合培养硕士提交)
8.2023年“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联合培养研究生推荐名单(附件5)
(二)相关要求
所有申请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其中,材料1-7按顺序合并为一个文件,格式为“.pdf”,文件命名方式:顶尖计划-学号-姓名,连同材料8(格式为“.xlsx”)发至所在学院、学部、校区负责老师邮箱(附件6)。
五、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向所在学院、学部、校区提交材料:4月25日-5月4日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jsgl.hit.edu.cn/common/login)——国际交流——研院资助提交申请,并将申请材料发至所在学院、学部、校区负责老师邮箱。
2.学院、学部、校区评审、公示/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5月11-22日
(1)各学院、学部、校区可参考本单位制定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校内评审办法,自行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2)评审方式为线下答辩。评审时,应从思想政治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单位/专业/导师水平、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并针对每位申请人分别填写《评审意见表》。
(3)评审结果公示5天。公示后,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审批流程,向研究生院提交《“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联合培养研究生推荐名单》、《评审意见表》及申请人材料。
其中,《推荐名单》需提交纸版一份,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评审意见表》纸版(每名申请人一份),需评审专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名单》、申请人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yliu423@hit.edu.cn。
3.研究生院公示/录取: 5月23-31日,研究生院公示获得各学院、学部、校区推荐的学生名单并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
4.派出: 2024年12月31日前。
六、注意事项
1.受资助人员如因签证问题等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按原计划出国,仅可申请改派到“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支持学校名单”(附件1)内的其他学校。
2.访学期间需遵守《哈尔滨工业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并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如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老师(行政楼327室)
电 话:0451-86403286
E-mail:yliu423@hit.edu.cn
HIT-国外访学QQ群:495840923(加群时请备注学号姓名)
附件:
1.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支持学校名单
2.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
3.“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联合培养研究生申请书
4.申请书填写及材料准备相关说明
5.“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联合培养研究生推荐名单
6.各学院、学部、校区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