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理论学习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2025-04-02 19:16

各党委(党工委)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致学校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进一步提高各单位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鼓励各单位积极总结开展理论学习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示范引领效应,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营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持续学习的浓厚校园氛围,以高质量理论学习质效为学校新征程全力冲刺世界一流大学前列提供智力支撑。学校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联合组织开展“理论学习示范点”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以以评促学、重在推动,培育典型、示范引领为基本思路,以申报初选、中期评估、验收认定为基本方式,积极培育和建设一批理论学习示范点,总结一批开展理论学习的先进经验做法,示范带动全校各单位理论学习工作提档升级。

二、创建对象

A类示范点:基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B类示范点:师生党团支部、教职工理论学习小组

三、创建要求

1.学习组织有力:成员组成、分工合理;及时制定全年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具体要求,学习管理规范;建立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工作保障机制等学习机制。

2.学习形式多样:根据学习内容灵活运用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实践研学等多种学习形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共产党员”教育平台、中国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载体,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适当开展主题联学、共建联学,共享学习资源,共同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

3.学习成效显著:能够从理论学习中系统把握党中央重大战略考量、精准识别重大发展机遇、主动抢占改革发展先机,对标紧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领域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关于本领域的重要战略部署、国家部委对本领域的重要文件制度,提出促进本领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改革思路、超常规改革举措,并取得务实成效。

4.示范引领突出:对本单位理论学习的特色做法进行总结凝练,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创建经验,能够对其他单位理论学习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四、创建流程

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评选工作,理论学习示范点创建分为三个阶段,创建时间为6个月。

1.申报初选阶段(4月),申报单位填写并报送申报表(附件),通过评审确定示范点创建试点单位。

2.中期评估阶段(4-7月),进行中期质量评估,检查创建工作各阶段实施情况。

3.验收认定阶段(7-10月),开展示范点验收工作,评选出学校首批“理论学习示范点”,进行授牌认定,并组织开展观摩学习

五、工作要求

示范点创建情况作为各学院(学部)党委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基础性工作考核的参考依据,作为学校重要表彰的参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理论学习示范点创建工作,全面动员、重点培育、精心打造,示范带动理论学习质效全面提升。

请有意申报单位于414日完成上报申报表,每单位至多申报4个(A1个、B类至多3个),纸质版加盖所在基层党委(党工委)公章后送至格物楼9楼宣传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cb@hit.edu.cn

 

联系人及电话:李显赫 18845026624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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