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2025年“龙江好人”评选和“中国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2-08 18:12

各党委:

为进一步规范“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积极营造学习好人、宣传好人、关爱好人、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让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文明之风吹遍龙江大地,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组织开展2025年“龙江好人”评选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一、参评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个方面中的一个或几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本省公民或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公民,均可作为候选人予以推荐。

2.候选人原则上应获得市好人荣誉。

3.在推荐之日前3个月内,首次参评的候选人事迹在市、省级及以上媒体进行过新闻报道,或受到党政机关表彰奖励。

二、评选类型

1.助人为乐。长期帮助无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等群体,热心帮助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敬老爱小、捐资助学、扶困助残、志愿服务等文明实践和公益活动,社会效果显著,赢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约定义务之外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侵害国家、公共和他人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抢险救灾中,勇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反响强烈。

3.诚实守信。在经济活动中,坚守契约精神,诚信经营童叟无欺在学术研究中,秉持诚信精神,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在日常生活中,坚持重信守诺,重信用,守承诺,享有很高信誉。

4.敬业奉献。追求崇高职业理想,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公道正派、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业绩,赢得尊重好评。

5.孝老爱亲。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辈,养老爱老助老关心关爱子女,夫妻互敬互爱,家庭和睦美满团结兄弟姊妹,友爱互帮互助罹患重疾或遭遇困境时,不离不弃、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广为传颂。

三、工作要求

龙江好人评选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一年开展四次。各基层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审核、择优筛选,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推荐参评,具体如下:

1.有刑事、行政处罚记录或参与过邪教组织、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在网上散布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2.有偷税、骗税、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失德行为的。

3.受到党纪和政务处分的。

4.违反公序良俗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5.违反“龙江好人”标准的其他情况。

四、报送要求

各基层党委如有推荐人选,请准备推荐材料(推荐表、负面情况核查表、宣传情况统计表、事迹材料和候选人照片),并经所在党委审核把关后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即211日、424日、725日、102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xcb@hit.edu.cn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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