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

各院(系)、相关部门: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强化创新创业教育是学生成长成才的需求。为此,学校建立了课程体系、实训实践体系、平台体系、保障体系“四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将其与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个性发展有机融合,强调“做中学、赛中练、实践不断线、科研助育人”,实施学分管理,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是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载体,贯穿学生培养全过程。为进一步丰富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现启动第二批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教授创新创业知识为基础、培养创新创业精神为核心、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目标,注重创新创业有关知识、能力、素质的有机融合,理论和实践统一,培养学生的创意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新技能,以及创业思维、方法和能力。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多层次、立体化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群。加快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信息化建设,建设利用好优质创新创业教育在线课程。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浓厚,教师乐教,学生慧学的课堂氛围。

二、课程类型

   根据课程的不同功能与定位,重点建设通识类、竞赛指导类、集训类课程。

   1. 通识类

   包括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类、领导力与沟通能力类、创业指导类等课程。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类主要立足于训练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方法,帮助学生了解和认识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同时了解创新活动中具有普遍性规律性的方法和技巧,培养学生运用研究方法、技术知识,提出创新设想并解决设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未来创新发展、创业及职业发展埋下种子。领导力与沟通能力类立足于提升学生的表达和倾听等沟通交流能力,围绕团队建设培养学生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等能力,围绕项目建设培养学生立项申报、报告撰写、项目推动、经费管理、结题交流、项目推广等项目管理能力,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攻关克难精神,提高学生团队建设水平和高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业指导类立足于帮助学生学习创业理论基础,了解创业流程,学习创业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融资机制、公司创建、企业管理等相关知识,鼓励学生积极开展创业实践,体验创业氛围,提升创业技能。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教学、交流、实训等方式,帮助学生解决创业中面临的问题。面向行业实际需求,帮助学生了解传统行业改造、行业现有格局、行业走向及未来热点,为学生创新创业做好准备。

   2.竞赛指导类

   与国内国际有重大影响的高水平赛事(如教育部、各教指委主办的全国性竞赛)紧密结合,以提高全校学生参加一项或一类竞赛活动的组织效率和竞赛水平为目的。针对竞赛所需知识、技能、组织、流程等要求,结合学生发展需要和兴趣培养,整合教师和教学资源开出研究型、实践性强的课程,实现以赛代练、以比促学、师生联动,让学生快速熟悉赛事要求、报名组织、赛事流程、赛事核心竞争领域等。通过此类课程,还加强我校师生参赛的报名、协调、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从而提高参赛水平,保证参赛效果。

   3.集训类:

   鼓励具备条件的院系或教师整合资源,独立或联合开设集训类课程,充分利用寒假、暑假、夏季学期及其他可利用的时间,以培训班、实践班、训练营、实训营等方式举办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培训等活动。通过设计丰富的教学环节,帮助学生学习创新创业知识,丰富创新创业思维,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和兴趣,开拓学生眼界。可针对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竞赛以提高学生参赛能力,也可深入企业、创业孵化园等场地了解产业需求、行业发展和企业结构,捕捉创新创业机遇,熟悉创新创业环境,解读创新创业的有关政策、相关法律法规、资本市场,进行商业计划模拟。集训课可与知名企业和校友联合,邀请知名学者、成功企业家、投资人等来校讲课或专题讲座,组织集中培训、参观调研、实践教学、创业沙龙、团队建设等。可依据学生兴趣、研究方向或专题,设置系列研究型、实践型强的且有别于课堂教学的教学模块,深化学生交流,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给学生带来全方位的创新创业体验。要收集整理集训后的音视频素材等,做好宣传展示,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三、建设要求

   1.学时学分:秉承“少而精”原则,每门课一般不多于2学分。每学分对应16个学时的教学或实践。集训类课程一般应不少于一周时间或授课、讲座不低于16学时。在课程设计中请明确实践环节所占学时。

   2.任课教师:应热心教学工作,具有创新思维,能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鼓励有行业企业经历的教师申报。教师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不同学科专业的优秀教师,或者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业的优秀人才组建教学团队,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课程主持人原则上要求副高以上职称。

   3.建设周期及开课周期: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即首次开课时间不晚于2019年秋季。以学期或学年为开课周期,教师自行确定开课学期(秋、春、夏),集训课活动可安排在寒暑假及夏季学期开课,一般每学年应开课一次。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接受学生评教。连续两学年不开课的课程予以取消。

   4.教学形式:教师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深化学生交流研讨,开展课堂报告,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深度学习、协作式学习;提倡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鼓励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深入行业一线参观、调研、交流、实习。

   5.考核方式:以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代替传统的考核评价,通过多种手段对学生学习全过程予以记录和衡量,加强教学和考核方法创新,侧重实践能力考核,突出成效为本,切实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6.积累教学成果:鼓励教师编写有特色的高水平的创新创业教育教材,鼓励教师基于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申报教学成果,鼓励教师发表高水平的创新创业教育论文。

   7.经费和政策支持:根据课程建设内容和专家评审意见,每门课程给予5-10万元经费支持,其中启动经费2-5万元。后续将根据课程建设质量、学生评价等情况追加建设经费,根据课程效果补充运行经费。课程学时计入教师教学时数,教学工作计入工作量。

四、申报程序

   1.开课教师按申报类别填写《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3),经所在单位审批后,统一提交至本科生院。

   2.院系统一汇总申报课程情况,填写《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

   3.各单位请于2018年9月7日12:00前将申请书、汇总表1份提交至本科生院,电子版通过小信封发送。

   4.本科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发文公布。

   联系人:万晓阳,联系电话:86402867,办公地址:行政楼329。

 

   附件:

   1.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通识类)立项申请书

   2.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竞赛指导类)立项申请书

   3.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集训类)立项申请书

   4.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推荐汇总表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院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