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我校校内医疗补助的通知

全校教职工:
我校已于2018年1月参加黑龙江省公务员医疗补助。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后,参保教职工在门诊购药、常规检查及住院治疗等方面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我校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校内医疗补助政策。
对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校医院和人事处将于2018年春季学期组织最后一次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报销项目
申报时间
材料收取
负责单位
门诊医疗补助
2018年4月初
各基层单位医保代办员
校医院
住院医疗补助
2018年6月初
人事处
 
特此通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