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时代新风新貌,展现校园青春正能量,结合黑龙江省血液中心实际情况,特面向全校师生举办2024年春季“爱心小屋”献血车校园行活动,活动持续十天,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无偿献血传爱心 热血青春续脉搏
二、活动对象
哈尔滨工业大学在校学生、在职教职工。
三、活动安排
1.时间地点
一校区致知楼北侧:
2024年4月8日—12日9:00-18:00
二校区锦绣食堂对面:
2024年4月13日—15日9:00-18:00
2.活动保障
(1)鼓励各党团支部、班级、课题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等,以团队形式共同参与献血活动,将颁发纪念奖状予以表彰;
(2)前参与献血的师生可获得活动纪念章一枚。
四、献血须知
1.参与献血师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年龄:18至55周岁。
体重:男50公斤以上,女45公斤以上。
血压:12-18.7/8-12kPa,脉压差:≥4kPa。
体检:心、肺检查正常,脉搏60—100次/分,肝脾不肿大,发育正常,无严重残疾。
血液化验:血红蛋白测定:(硫酸铜法)男≥1.052,女≥1.050。
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阴性、梅毒测试阴性、艾滋病病毒抗体阴性。
2.献血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可携带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医保卡/驾驶证/护照。
3.根据《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规定,感染新冠病毒(重型和危重型除外),最后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阳性结果7天后可以献血;重型或危重型感染者,康复6个月后可以献血。
4.献血前一天晚餐和第二天早餐应当吃清淡的食物,少吃油腻的食物,献血前一天需禁酒,还需保证充足的睡眠,不要空腹献血,应有充足的睡眠。
5.献血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情绪,若过于紧张或有其他不适及时及时告知工作人员,立刻停止献血。
6.献血后三天之内,不宜剧烈地活动,可以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针眼处要保持干燥清洁。
未尽事宜请联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86402520)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