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4号),现将我校2024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工作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
2024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全国计划资助25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应为我校流动站自主招收的在站博士后或拟全职进我校博士后流动站的博士毕业生,上述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三)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拟进站的申请人申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应为我校已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学科,先依托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获选后须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四)申请人原则上不得为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体系成员单位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五)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六)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七)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八)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博新计划、BC档)资助。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2024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推荐表》(附件),由相关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公章。
(二)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2024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推荐表》递交人事处416办公室。
(四)申请材料受理时间:5月20日-6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保密要求
1.申请人不得提交涉密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的脱密处理,申请人须严格依照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
3.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照保密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责任。
(六)学校审核
人事处汇总、审核申请人申请材料,并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在德博士后研究岗位
2024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在德国的博士后研究岗位自申报之日起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和申报系统中查阅。
(二)遴选办法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核及初选后,由德方按照岗位要求组织遴选。
(三)获选人员(已在站博士后除外)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前,需办理全职进站手续,作为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在项目结束前,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四)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选人员,办理进站时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学校将依照相关要求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五)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德方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期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应由获选人员所在设站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报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如获选人员放弃资助或退站,剩余经费退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拨款账户。
(七)获选人员完成项目并按期出站后,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获得《资助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堃 王宇
电话:86418561
人事处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