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各部(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管理,深化安全校园、文明校园建设,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电动车管理办法(暂行)》,采取“办证通行、逐步淘汰、依规管理、依规处置”等工作举措,推进学校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完成电动车校园通行证线上申请的车主,请及时到保卫处104室领取电动车校园通行证。

二、原后勤保障的电动车临时号牌,从即日起请交回保卫处。

三、电动车违规行为专项整治2024年7月1日起,禁止未办理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车进入校园,对违规骑行和违规停放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四、校园巡查发现未办理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车,将告知限期办理电动车校园通行证,如不符合办理条件,车主应当自觉将电动车带离校园,禁止再次进入校园。

 

 

保卫处

2024年7月1日